关于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安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CG*******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152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
具体详细数量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A标段: 安防监控设备 采购预算¥153万元;
B标段: 电教设备 采购预算¥146万元;
C标段: 多媒体设备采购预算¥129万元;
D标段: 办公家具及课桌椅 采购预算¥143万元;
E标段:图书 采购预算¥139万元;
F标段: 实验室设备仪器 采购预算¥172万元;
G标段: 音体美器材 采购预算¥128万元;
H标段: 厨房餐厅 采购预算¥85万元;
I标段: 空调 采购预算¥53万元;
J标段: 饮水设备 采购预算¥4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以上资质要求外,各标段还应具备以下资质:
C标段:产品要求非OEM产品并通过3C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均要求一致);
D标段: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包括木制、金属、软体);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
E标段:提供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图书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原件;
H标段:具有燃气灶类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煤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产品能效检验报告及备案凭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炒灶、大锅灶、蒸箱)、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炒灶、大锅灶、蒸箱);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J标段:需要提供产品涉水批件,疾控中心检测报告,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10: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6日10:30分
3、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科大厦支行
账 号:6105 0177 3700 0000 0363
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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