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安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CG*******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152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长安区第五小学设备采购

具体详细数量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A标段: 安防监控设备 采购预算¥153万元;

B标段: 电教设备 采购预算¥146万元;

C标段: 多媒体设备采购预算¥129万元;

D标段: 办公家具及课桌椅 采购预算¥143万元;

E标段:图书 采购预算¥139万元;

F标段: 实验室设备仪器 采购预算¥172万元;

G标段: 音体美器材 采购预算¥128万元;

H标段: 厨房餐厅 采购预算¥85万元;

I标段: 空调 采购预算¥53万元;

J标段: 饮水设备 采购预算¥4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以上资质要求外,各标段还应具备以下资质:

C标段:产品要求非OEM产品并通过3C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均要求一致);

D标段: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包括木制、金属、软体);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

E标段:提供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图书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原件;

H标段:具有燃气灶类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煤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产品能效检验报告及备案凭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炒灶、大锅灶、蒸箱)、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炒灶、大锅灶、蒸箱);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J标段:需要提供产品涉水批件,疾控中心检测报告,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10: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6日10:30分

3、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科大厦支行

账 号:6105 0177 3700 0000 0363

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学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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