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山支路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乌山支路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福州市乌山支路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国内)

招标编号:榕市政[2009]招118号

开标时间:2009-10-1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榕市政[2009]招1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乌山支路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榕计基[2005]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福州市;
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20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交通、排水、电力管道、电气照明、桥梁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应从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6、 投标人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有须在榕登记备案情形的,应提供证明复印件。
7、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8、 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9、 根据《关于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榕建综[2009]13号)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电子的投标文件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含清单、控制价、光盘、招标文件),图纸每份售价18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保证金方式;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0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 350004 ;
电 话: ****-********
联系人: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十五层;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银行帐号:****************577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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