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外游乐设备招标公告

室内外游乐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鹏矗文化旅游产业集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藏鹏矗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室内外游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KHW2018-FGS-004

采购内容:
(1)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香雄美朵旅游文化产业园

项目位于距堆龙德庆区政府西13公里处的堆龙河谷,毗邻109国道,项目核心区位于乃琼镇波玛村,占地面积约6.69平方公里。园区主要围绕“象雄文化、万亩花海、文化旅游”三大主题,依托历史悠久的象雄文化遗址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大型文化旅游景区。其中核心景区占地约2000亩,主要设置有民俗文化区、实景演艺区、游乐体验区、房车营地区、主题商业区、林卡休闲区、文化创意区、生活配套区等功能区等。

其中,主题游乐场项目占地约3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型室外器械类游乐项目、水上游乐项目、室内儿童亲子游乐项目、拓展训练营,将打造成为一个以西藏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大型主题游乐场所。

本次采购内容为产业园区内的主题游乐场建设所涉及的室内外各类游乐设备器材

(2)自治区展馆1号馆

项目位于距拉萨市江苏大道-岗廓路路口东侧,项目建筑面积约16600万平米,原功能为会展展馆,计划改造为一个以亲子游乐为主题的室内游乐场。本次采购内容为该室内游乐场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游乐设备器材。

注:项目内容包含设备、仓储、运输、调试、保险、行政部门检验验收费、售后、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含税费用。

三、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制造商供货产品必须有相关部门检测报告,完成安装后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非西藏地区注册的制造商须提供承诺中标后在西藏地区注册售后服务机构;

(四)制造商必须具有稳定的产品供应、安装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五)制造商应具有类似业绩;

(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各投标制造商必须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为:以此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制造商,请于 2018年 6月22日至2018年6月28日,每日 10时00分至13时00分,15时 30 分至 18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4)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带有防伪二维码)及复印件;(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6)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7)供应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委托书。(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9)符合《三、制造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注: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骑缝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开标时,制造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开标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鹏矗文化旅游产业集团

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

采购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色拉北路雪域明珠花园27-1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3*****658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 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游乐设备 室内外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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