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项目甲供物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项目甲供物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项目甲供物资部分钢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2018-09)
********0">1.招标条件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原铁道部以《广东省人民政府铁道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府函〔2012〕25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铁道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府函〔2012〕366号)批准建设;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段项目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原铁道部以《广东省人民政府铁道部关于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府函[2012]281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府函〔2013〕112号)批准建设。两个项目业主均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项目甲供物资钢轨采购招标(三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从广州北站(含)起,至清远站(含)止,线路正线全长38.36公里。全线新设6个车站,动车运用所1座,综合维修车间1处。预计工期4年。
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项目从佛山西站(不含)起,至广州南站(含)止,线路正线全长34.971公里。全线新设车站5个,综合检修基地1处。预计工期4年。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报名后将招标文件款(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汇或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汇款完成后即将汇款单据扫描件及开发票信息发至zbzxgd@163.com。
开户名称: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琶洲支行。
4.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并经确认后,请于2018年6月25日9 时至 2018年6月29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
5.2开标时间: 2018 年7月18日9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6">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24楼
传真:***-********
联系人:翟先生、周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航天桥东北角)光耀东方B座2层
联系人: 梅建勇
邮箱:zhaonan@cric-china.com.cn
2018年6月22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GQ-GFH-GG01 钢轨 | 钢轨 | 根/吨 | 2961/10535.88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所投产品(异型轨除外)必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钢轨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和所投钢轨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60kg/m100mU71MnG 钢轨)须具有由中国相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业务处(室)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钢轨在铁路(含城际铁路或地铁)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出具焊轨厂同意焊接本次招标产品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8年8月到2019年3月 | 广清、广佛环城际铺轨基地 |
招标
|
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