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乡场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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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春乡场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2009]4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油市新春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第二批援建项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油市新春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2009]4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3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江油市新春乡场镇

2.2 建设规模:修建新春乡场镇排洪沟;大松街道路硬化;集镇下水道改造及垃圾场

2.3计划工期:16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09月24日 至2009年09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0月21日 10点30分 ,地点为江油市建设大厦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油市新春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江油市新春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 137*****039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122号云龙大厦13楼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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