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档案数据清理核查服务招标公告
土地房屋档案数据清理核查服务招标公告
为了保证大足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满足重庆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和“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指标体系的要求,降低档案查询和登记中心对外办理业务出错风险,提高档案查询的效率和业务办理的准确性,故提出本项目。
1、不动产系统上线前未挂接宗地的业务数据核查
由于不动产系统上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顺利上线,有部分区域的约60000手业务未挂接在宗地上。现在需要对该部分数据进行清理核查,并挂接在对应的标的物上。
根据登记档案扫描资料,确认每一手登记业务的标的物情况,并根据登记信息,找到对应的标的物,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将业务与标的物进行关联挂接。
2、灭失房屋数据核查
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中所有已经灭失的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约60000手权属状况进行检查,并实地对楼幢进行核查,确保所有已经灭失的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产权登记已经注销。
根据房管部门提交的灭失宗地范围查找对应的房屋信息,核实对应房屋的登记信息,确认产权登记是否注销;对经内业核实未注销产权的房屋,到登记地址现场核实该房屋是否灭失;对经核实已经灭失但产权未注销的房屋,受理产权注销业务,注销该产权。
3、农房登记系统数据合并
将农房登记系统中,约有150000手国有土地房屋部分的登记数据,需要将这部分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比、核查,并将数据合并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中。
在进行数据合并时,需要将农房登记系统的国有土地房屋的登记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比,筛选不存在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并通过技术手段,将这部分数据补录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中。
对于在两个系统中都存在的数据,还需要对比农房登记系统的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根据农房登记系统的数据补充完善到不动产登记系统。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6月22日 至 2018年7月3日 18:54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见磋商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7月4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7月4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磋商文件
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7月4日 10:30
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采购经办人:朱老师
采购人电话:136*****14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行政大厅西楼一楼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宏声花园南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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