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门至行春门段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南明门至行春门段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处州府城墙—南明门至行春门段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丽水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处州府城墙—南明门至行春门段修缮工程设计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丽水处州府城墙--南明门至行春门段城墙的修复;行春门城楼重建;跨江滨大道的桥梁;
三、招标内容
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以上均含各专业配套工程)和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以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
4、业绩要求: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附设计合同原件)
五、本工程入围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于2009年9月22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站(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各预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2009年10月20日09时00分前送交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并于2009年10月20日09时00分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王俊 (招标代理人) 电话:****-*******
吴剑锋( 招标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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