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宿豫区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宿豫区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的宿豫区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来龙镇
1.2工程规模: 约48万元;
1.3工 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付审计价款的95%,余款于质保期(质保期为两年)满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以招标公告为准)。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交警大队五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道路、停车位及绿化工程施工(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d、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内);
4.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为:(****-********);)。
4.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8 时30 分至2018年6月29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9d1&CategoryNum=014">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3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
联系人:朱善华
电话:135*****1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市钟吾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大润发东侧建行二楼)
联系人:杜萍
电话:****-******** / 137*****015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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