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和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和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和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

招标公告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需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和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和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

2、任务通知编号:18171

3、项目编号:CDZB-2018-0609

4、采购内容:信号灯和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供货并安装调试)

5、采购预算:265.82万元

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供货地点:吉林省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8、供应商资质要求:

请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5-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投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未查询亦不能通过),查询最短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

(5)具有近一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7年4月-2018年5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工程严禁挂靠,签订合同前,如发现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发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则视为中标方根本违约。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类似业绩(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近一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07月17日9: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07月17日9:30分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奥体东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8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联系人:芦女士

电话:181*****1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警察 闯红灯 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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