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阳光中学2018年暑期研学旅行招标公告
合肥市阳光中学2018年暑期研学旅行招标公告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合教〔2013〕99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合肥市阳光中学着眼于学校“行动德育”的总体部署,坚持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把特色研学校本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促使该课程与活动体验、实践锻炼有机融合。针对性开展人文类、自然类、历史类等多类型研学旅行活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基础。现决定暑期在我校7.8.9年级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为规范研学旅行的相关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此次活动进行公开招标,并公告如下。
一、招标要求及内容
本次研学旅行活动按年级确定为三条路线(每条路线为一个主题),各路线独立招标。具体路线(主题)如下:
(一)研学路线与主题
路线1(七年级):古徽州西递、文房四宝制作、屯溪老街、徽文化讲座。主题:大美安徽、文化源长。
路线2(八年级):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长城、故宫、国家博物院、圆明园、鸟巢、航天博物馆等。主题:名校励志、历史传承。
路线3(九年级):半坡博物馆、秦始皇兵马俑、大雁塔、西安博物院、西安事变纪念馆等。主题:名校励志、历史传承。
其中路线1行程为三天,路线2、3为5-7天。
(二)时间安排:约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体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三)投标旅行社资格和投标要求:
1.旅行社要达到4A级及以上等级、4星及以上诚信度,有固定经营场所、专门服务于研学旅行的部门以及专职的研学旅行导游队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万、员工不少于40人。
2.必须具有3年以上研学游操作经验且有专属部门负责研学旅行活动,在研学旅行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4.投保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60万元/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额不低于26万元/人。
5.投标单位需对3条路线全部投标,但每条线路投标材料需相对独立,单独成册,统一封装。
6.挂靠旅行社谢绝参与。
7.参加竞标单位需提交标书,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密封提交。不宜采用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单位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旅行社责任险保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准备2份并加盖公章,一份在标书中密封,另一份随原件供学校接收投标材料时核对,核对后退还原件。
(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密封,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
(5)3年以上研学游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研学游合同原件、复印件,学校评价原件)。
(6)研学旅行线路方案设计(包括食宿、餐饮、交通、行程安排、研学主题教育、服务等内容)。提供研学旅行课程手册。
(7)所有路线投标报价。
(8)附件《材料审核及评分标准》中各项目涉及的其它材料。
(9)其他有利于投标公司中标的合法资料。
(四)研学旅行服务要求
1.交通:全程空调大巴,要求车况良好,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如长途行驶,途中每两小时需到服务区休息一次。
2.门票:行程内所有景点门票。
3.住宿:三星级或商务快捷酒店、标准化营地。2人标间,要求卫生条件好,无安全隐患。
4.用餐:早餐、正餐,十人一桌。务必保证卫生。早餐5-10元/人,正餐按30元/人,确保十菜一汤,荤素搭配。用餐环境干净,饮食安全。一天行程的不安排午餐,由学生自备包装熟食。
5.研学旅行课程手册。
6.导游:每车配一名全程陪同并提供当地导游服务(当地导游每车不少于一名)。要求导游具有导游资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熟知游览地的旅游景点,期间可以讲解或播放当地旅游文化介绍视频。行程中播放的所有音乐及影视作品及导游的讲解必须正规且高雅,不得有任何对学生不宜的内容。
7.保险:提供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
8.全程不额外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9.各线路学校均将安排1-2位带队领导,每车安排2-3位带队教师。
二、开标与评标
1.投标旅行社对以上线路进行精心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研学旅游活动前期,行程中及后期的活动设计,制定出符合研学旅游课程特色的活动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主题文化(课程设计)、行程安排、景点、价格明细等均需详尽,吃住行必须符合要求。
2.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学校成立评标小组。由学校评标小组初审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行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初步认定投标的有效性。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则上考虑企业信誉好、保障程度高、操作经验丰富、行程安排科学、报价合理的企业中标。对于低于成本价和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都将作为废标处理。评标时,竞标单位不需到场。
3.评标小组对每个主题独立评标,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如同一家公司超过三个主题得分均最高,则其所有投标得分最高的三个主题为该公司中标项目,不再参与其它主题竞标。其它主题按得分高低顺延确定中标单位。
4.评标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5.学校与中标旅行社签订合同。
三、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中标单位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虚假投标的。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 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6)隐瞒真实情况提供其他虚假信息。
四、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与学校商讨的前提下酌情减免贫困生费用,活动前支付活动总费用的70%,旅游安全结束且双方对本次活动无异议,一周内付清剩余款项。
五、研学质量及要求
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义务,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的要求签约或执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全责。若今年中标旅行社发生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或安全事故,则取消次年招标入围资格。
六、投标书递交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日内。
地点:合肥市阳光中学楼。联系人:胡青春主任。
联系电话:139*****160。
中标公告发布方式:公告发布。
七、此次招标事宜最终解释权在合肥市阳光中学。
合肥市阳光中学
2018年5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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