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储备粮中心仓库工程再次招标公告

地方储备粮中心仓库工程再次招标公告

兴山县地方储备粮中心仓库工程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

一、兴山县地方储备粮中心仓库工程已由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08]172号文 批准建设。宜昌九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兴山县地方储备粮中心仓库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00m2 、单层排架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
4、工期:120日历天。
5、建设资金来源:省项目扶持资金、企业自筹及地方政府配套。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JGJ59-99)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兴山县的投标人还应具备兴山县建设局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拟派五大员要求:需提交五大员证书原件(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且证书上如有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6)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以上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以上考核均以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为准进行考核。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四、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登陆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下载)、身份证原件至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本工程(或长期)招标投标网上注册(密匙领取)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方可下载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600元(人民币),(具体操作参见首页企业网上投标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至9月25日11:00时。
五、投标申请人须在9月28日24时前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银行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书面投标资料提交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书面投标资料将被拒收。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09年9月21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兴山县电视台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特此备案。


招 标 人:兴山县黄粮粮油购销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九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 地 址:宜昌市农行大夏8楼
联 系 人:朱波 联 系 人:陈力
电 话: 138*****111 电 话:13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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