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机房电气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税务局机房电气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房电气设备维保(询价)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房电气设备维保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CCKSTC-18ZFFW005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房电气设备维保

3.采购内容:

3.1机房电气设备维保。

3.2采购预算:19.50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4.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5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询价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5.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3资质证书;

5.4财务状况报告;

5.5缴税凭据;

5.6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 报价文件的递交: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时之前送达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7.询价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处。

8.评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时在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3

联 系 人:曾工

电话:****-********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电气设备 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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