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的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五一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的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12号
2.比选条件
衡阳市石鼓区来雁新城安置区新城镇化建设项目(五一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投[2014]03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老工业区
3.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7万平方米。
3.3投资额度: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700万元(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
3.4招标代理范围:五一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拟任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组其它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拟派项目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需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 登记录入,以监管部门查询为准。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部门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到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住建局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住建局六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的职称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及项目组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12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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