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摆臂垃圾车二次招标公告

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摆臂垃圾车二次招标公告

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摆臂垃圾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政府采购公告

说明:因一次采购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依法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财库[2015]135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要求进行采购,现对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摆臂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人为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摆臂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厚招- 18033);

2.2采购预算:26万元(含运费);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采购范围:全新摆臂垃圾车,能与现使用的箱体配套使用,齐头6缸柴油机发动机,功率132KW,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必须保证车辆能够上牌落户,不包含箱体,不包含上牌费用。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3.3 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5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指摆臂垃圾车业绩);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思茅区建设局4楼)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类似业绩指摆臂垃圾车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8年7月5日08时30 分至 09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思茅区建设局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联系人:李昱材

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银兰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住建局4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摆臂垃圾车 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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