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国道珲阿公路白城东至舍力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采购BCLQ02合同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白城市国道珲阿公路白城东至舍力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采购BCLQ02合同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白城市国道珲阿公路白城东至舍力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采购BCLQ02合同包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白城市国道珲阿公路白城东至舍力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计统[2018]48号和4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白城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白城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BCLQ02合同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白城市国道珲阿公路白城东至舍力段路面改造工程全长36.122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15.29公里,二级公路20.832公里,建设地点为白城地区。


2.2 本次招标合同包划分及材料的名称、数量:



合同包


对应施工标段


路线名称


产品名称


暂定数量(吨)


BCLQ02


BCHA03~BCHA04


珲阿线K972+000~K992+712


SBS橡胶改性沥青


3461


乳化沥青


118


石油沥青


10


注:(1)乳化沥青含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等类型,具体采用何种类型在供货时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单价不予调整。


(2)以上产品在生产供应商所在地直接储存。供应时,由生产供应商所在地直接运抵沿线各沥青混凝土拌和场。投标人按此原则进行报价。


2.3交货地点:沿线的沥青混凝土拌和场。


2.4交货期:62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18年7月30日,具体供货的阶段性日期在签订合同后另行下发,生产供应商必须按计划及时进行供货。


2.5上表中所列采购量为施工图设计数量,投标人填报单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工程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当BCLQ01、BCLQ02两个合同包中任意一个中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时,将由另一个中标人供货,采用两者价格高的单价结算,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违约方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养护工程的资金情况。


2.6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转、保险、货损、环保、质检(化验)、税金、技术及售后服务费用、利润以及考虑风险等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供应商,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材料的生产或销售,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销售不少于2万吨的沥青,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注:生产供应商是指能够仓储、运输、销售石油沥青和加工、仓储、运输、销售乳化沥青、橡胶改性沥青的投标人。


生产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具备自有的聚合物改性沥青生产设备,橡胶改性沥青必须采用工厂化生产,橡胶改性沥青日生产能力不低于500吨(不含乳化沥青生产能力);


(2)具备自有的总容量不少于1万吨的仓储罐;


(3)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


(4)满足安全、消防、环保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仅指SBS橡胶改性沥青)。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吉林省白城地区2017、2018年养护工程沥青采购招标中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或经招标人核查不满足招标要求无供货能力的生产供应商,拒绝其投标。在本项目BCLQ01合同包已中标的生产供应商不能在本次招标的BCLQ02合同包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自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公示


8.1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8.2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白城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白城市青年南大街7号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编: 137000 邮编: 130021


联 系 人: 徐文军联 系 人: 车万里、李洪涛、孙静、梁新通


电话: ****-******* 电话: 0431-********


传真: ****-******* 传真: 043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lshyzxgs@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金源支行


账号: 账号:****************88



2018年6月25 日




标签: 沥青 路面改造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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