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中心社区(二期)1-15#楼(不含6#楼)及基础设施配套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双龙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中心社区(二期)1-15#楼(不含6#楼)及基础设施配套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汉滨区双龙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中心社区(二期)1-15#楼(不含6#楼)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5)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施工监理,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双龙镇新华社区九、十组
2.2工程规模:1-15#楼(不含6#楼)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2-5层砖混结构,地上五层,本标段为14栋楼,每栋建筑面积为1305.21㎡,总建筑面积18272.94㎡。新建混凝土道路3000米,新建1.8米宽人行道2000米,新建停车位127个,新建给排水管网3000米,室外块料硬化约6000㎡及室外景观绿化约13000㎡。
2.3计划工期:240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双龙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中心社区(二期)1-15#楼(不含6#楼)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4500万元
2.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含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6月26日9:00时至2018年6月30日17:00时,登录安康市汉滨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EXCEL格式报名汇总表(须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身份证号),投标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18年7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汉滨城乡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和安康市汉滨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双龙镇双龙社区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话:189*****367
代理机构: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木竹桥村三组(安置点一排三楼)
邮编:725000
联系人:陈定康
电话:155*****770


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基础设施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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