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灵石县农村旱厕改造瓮体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灵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灵石县农村旱厕改造瓮体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灵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灵石县农村旱厕改造瓮体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灵石县农村旱厕改造瓮体购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8】022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农村旱厕改造瓮体购置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1、瓮体、漏斗便器:瓮体791套、提升管791套、漏斗式蹲便器791个、弯头791*2个、防臭器791个、过粪管排风管791套等(预算价:478555元)。
2、交货时间及地点: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到货70%,30天内全部到货并完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7、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9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9项原件供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6月26日—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7月5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48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剩余的30%在安装完工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7月10日上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一、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刘女士133*****288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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