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禁毒示范街标识标牌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禁毒示范街标识标牌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禁毒示范街标识标牌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行政区域金凤区公告时间2018年06月25日12:25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6月25日12:21至2018年06月29日18: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7月05日09:00至2018年07月05日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7月05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明锐
项目联系电话********082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占文****-*******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明锐****-*******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禁毒示范街标识标牌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禁毒示范街标识标牌工程

项目编号:宁正采字【2018】第5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明锐

项目联系电话:********0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占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明锐****-*******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8米双塔精神堡垒标识牌及预埋基础,北京路路口立柱标识牌及预埋基础,三维立体景观字及预埋基础,禁毒广告牌,景观灯柱(仿真毒品展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2:21至2018年06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00至2018年07月0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禁毒示范街标识标牌工程采购人为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福州街(北京路——贺兰山路);

2.2建设规模:8米双塔精神堡垒标识牌及预埋基础,北京路路口立柱标识牌及预埋基础,三维立体景观字及预埋基础,禁毒广告牌,景观灯柱(仿真毒品展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采购预算:4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户外广告相关经营许可;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有自行生产及安装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前三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4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本项目前次采购有第七十七条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参与。

3.6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本项目前次采购有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参与。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报名者于2018 6 25 日至2018 6 2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至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2资格文件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记录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4.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7 5 930分,地点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八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

联系人:杨占文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八楼

联系人:潘明锐、徐悦 电话:182*****937****-*******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明锐

项目联系电话:********08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标签: 标识标牌 示范 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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