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吉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吉安市财政局批准建设。经市发改委核准,现决定对其中18个单项工程(捆绑划分为七个标段,具体见附表--工程项目概况表)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及工程概况见附表。
3、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承揽投标工程业务范围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若已通过评审为待发证书者,必须提供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始证明,证明的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注册专业、注册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经网上查实]或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均可以参加投标;同一企业可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同一个施工企业派出的两个(含)以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不能参与同一个单项工程(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的标;同一个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能参加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企业已中了2个标段,同一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已中了1个标段,则以后标段其有效报价只参与AP值计算,不参与中标排序。
4、本次招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实行网上下载标书。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的单位请自2009年9月22日起直接从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所需的证件材料。
5、自行踏勘,网上答疑。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的,应当在2009年10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在2009年10月14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统一解答和澄清。
6、招标人依法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7、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和资格审查费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的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吉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王室辉 联系电话:0796-*******
代理机构:吉安庐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曙东 联系电话:158*****255

投标所需的证件材料
1、介绍信[留原件;介绍信需注明派哪几个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每个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分别参加哪几个标段的投标];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
4、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
6、参加A、B标段的投标企业及投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06年8月份以来)实施过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或水利同类项目工程[田间配套工程、园田化工程]施工并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参加C、D、E、F、G标段的投标企业及投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06年8月份以来)实施过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或水利同类项目工程[水源工程类(含水库、山塘)]施工并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以上施工经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县级(含)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单及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原件验证后退回,留复印件);
7、外埠来赣施工的单位,开标时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备注: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及委托书和能证明系本施工企业正式职员的证件)及拟派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应出示身份证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上所述第2至第7项证书或资料原件给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② 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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