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牌楼联合大厦工程室内外及部分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四牌楼联合大厦工程室内外及部分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四牌楼联合大厦工程室内外及部分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18年06月25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联合委托,现对四牌楼联合大厦工程室内外及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四牌楼联合大厦工程室内外及部分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零星工程
2、工程地点:合肥庐阳区长江路与徽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3、建设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资金来源:自筹
5、建设规模:结构形式:裙房框架结构、主楼框架-核心筒结构。总建筑面积:66146㎡,其中地上总面积50512㎡,地下总面积15634㎡;建筑高度158米,裙房规划高度24米,地下室负二层层高为5.6米,负一层为7.0米,一层层高为5.25米,二层层高为4.3米,三层层高为4.4米,四层层高为4.6米,五层层高为4.65米,六层层高为4.2米,7-30层(标准层)层高为4.1米,三十一层层高为5.05米,三十二层层高为7.25米,三十三层层高为3.2米。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本项目室内外及部分公共部位装饰装修等零星工程服务商;具体描述如下:室外地下室顶板以上的设备基础(冷却塔、机械停车库基础);室外挡土墙、排水管沟的设置以及现有围墙的拆除和新建;纯地下室部位的两个楼梯机房外墙干挂及雨棚施工(参照裙楼干挂及雨棚做法);正负零以上的公共部位及机房、设备间墙面粉刷(中建一局已施工范围除外);正负零以上的安保中心、机房、强弱电间墙面、地面以及顶棚的装饰工程(中建一局已施工范围除外);相关做法参照同济院的建筑施工说明对应做法执行;6层以上的幕墙四周的临边不锈钢栏杆设置;上述装饰部位的深化设计;墙地砖的供货及施工;乳胶漆的供货及施工;吊顶的供货及施工;不锈钢栏杆的供货及施工;未尽事项以总体建筑设计图纸及实际现场甲方确认的施工为准;
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下资质要求: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确保验收承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确保中标后本工程能够一次性通过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4.信誉要求:信用良好,无违规诉讼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当前在安徽省内无因重大安全质量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在处罚期内)的处罚(投标人企业出具承诺书)。
5.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17年4月至今)。
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单位超过7家,将先进行资格预审)。
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 年6月29日止(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领取时间”;
4、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和纸质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
持下列证件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5、纸质材料内容:
1)委托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4月至今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或官方网站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出具2015年1月1日至今无市场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原件);
6)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关于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要求无在建工程和社保证明(开具日期距报名之日不得超过30天,否则无效,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
7)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8)企业和项目经理至今已完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参考资格要求),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自2015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9)企业出具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企业信誉的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承诺(原件);
10)确保验收承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确保中标后本工程能够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原件)。
11)外省企业必须按安徽省建设厅2010年11月9日颁布施行的《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合肥市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皖企业已通过审核的查询截图);
12)备注:
1>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唯一授权人,不得更换。
2>招标人(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
3>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4>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并留存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 赵杰
电 话: ****-********、********、********-***
招标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联系人:苗工
电话: 13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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