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普查工作服务经费项目招标公告
延寿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普查工作服务经费项目招标公告
延寿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普查工作服务经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寿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延寿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普查工作服务经费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普查工作服务经费项目
2.2项目编号:ZXGJHLJ2018-023
2.3招标内容:编制普查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普查清查、入户调查、质量评估、数据审核、数据汇总等工作。
2.4服务地点:延寿县
2.5服务周期:161天
2.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污染源普查规定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检测技术服务、检测技术开发、检测技术、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咨询等资格条件。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严禁参与招投标活动;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1504)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时不需要)、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受贿罪档案查询证明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网页版的中标公示、服务合同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
7.1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寿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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