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线石炭井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S301线石炭井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1线石炭井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08)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自筹或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S301线石炭井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
本项目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境内,预计工期: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1月15日,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段,建设内容为大棚基础、大棚立柱、棚体结构的采购与安装及内外装修、屋面的排水、电气、电力照明以及大棚的铜字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三级)钢结构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在近5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至 2009年 9 月 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53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2009年 9月 27日 15:30 时,地点:宁夏公路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 年 10 月 13 日16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6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地址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邮编750004)。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 贾先生
电 话:0951-*******
传 真: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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