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古民居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凤凰山古民居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归县凤凰山古民居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GZB[2009]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凤凰山古民居修缮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文物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秭归县文物事业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位于秭归县凤凰山古民居区,其中民居15栋、桥梁1座、古城门2座。包括以下内容:
(1)凤凰山景区古民居木构件刷桐油、防腐。
(2)防、灭白蚁等害虫。
(3)屋面检瓦、添瓦。
2.2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凤凰山。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21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12月4日,工期45天。
2.4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秭归建筑业协会统一核发的备案证;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资格等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委托代理人不得用多个资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等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咨询电话:0717--*******
帐 号:****************1307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09年10月13日上午8:00时---9:0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09年 9 月24日。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 谭传旺
电 话: 0717—*******
传 真: 0717—*******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 王世周
电 话: 0717—*******
招标人:秭归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200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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