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 经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科教字[2014]266号、并发改科教字[2014]2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和地方政府配套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晋源区结合部,南临长风西大街、东临西中环规划用地内。
2.2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以下9个包:
第一包:防火门、防火卷帘采购及安装;
第二包:空调电动平衡阀采购;
第三包:VRV、消声器采购;
第四包:水泵、变频给水设备等采购;
第五包:配电箱采购;
第六包:电缆采购;
第七包:消防水系统设备采购;
第八包:消防报警系统设备采购;
第九包:防排烟挡烟垂壁、风机等设备采购。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项目工地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集团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三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5)社保登记证或能证明2017年1月至报价截止日期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6)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8)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近三年具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15时;
递交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集团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954
代理机构: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集团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箱: hxdzb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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