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葛南直流线路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原葛南直流线路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湖北省电力公司原葛南直流线路(湖北段)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编号:2009招标-37)

一、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湖北省电力公司原葛南直流线路(湖北段)废旧物资处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湖北省电力公司原葛南直流线路(湖北段)废旧物资处置清单及标书费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对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的方式。凡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向招标机构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不接受同一个申请人提交两份不同的资格预审文件材料。
四、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3)经营范围中必须有废旧物资回收内容;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将下述资格审查文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湖北省电力公司原葛南直流线路(湖北段)废旧物资处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字样及投标公司名称,于2009年9月17日下午3:00~5:10交至武汉市胜利街210号湖北鄂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1、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件1);
2、企业简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记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2008年财务报表;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前来投标,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注:递交上述资料时,需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便招标机构核对。
六、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发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09 年9月19日15:00至17:00(北京时间),前往湖北鄂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八、截标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二十万元必须于2009年9月25日下午4:00前到达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帐上;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价格明细表必须于2009年9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前交到武汉市胜利街210号湖北鄂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逾期提交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09 年9月26日9:30;开标地点:武汉市胜利街210号湖北鄂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届时请投标被授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十、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鄂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汉口胜利街 210 号
联系人:李 萍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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