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18年欠费催缴外包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18年欠费催缴外包采购项目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18年欠费催缴外包采购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18年欠费催缴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BX********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2.1.2参选产品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 不得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的; 2.2.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2.5.因以前的履约表现被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单位或对比选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部门限定后尚处于不得参选期限内的。 2.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3参选人及相关服务资格要求: 2.3.1参选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2经营范围许可。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时提供复印件证明文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备查、能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交,但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需原件的除外,以下同)。 2.3.3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例如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国税部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以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2.3.4业绩:要求参选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外呼业务的业绩,至少提供一年度或以上同类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等;框架合同需提供结算清单或对应发票)。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文件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请在报名时请先将原件扫描件发到********222@189.cn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宜春市袁山中路398号) 5楼会议室(收件人:聂先生)。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将不被接受,未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2018年 6月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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