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镇果蔬大棚2招标公告
崇义镇果蔬大棚2招标公告
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询价通知书(二次)招标公告
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二次)询价通知书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沁阳市崇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编号及预算价: 1、采购编号:沁政采询价【2018】第18号 2、采购预算价:叁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35188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询价内容:果蔬大棚建材一批(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方案见附件二)。 二、询价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包含农资或农贸的生产、销售企业或相关农业设施企业); 2、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原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所有要求评标时需提供原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8时至2018年6月28日18时(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 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询价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合者将视为不响应本次询价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六、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单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投标报价如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则为无效报价。 七、询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准备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胶装成册,电子版本(U盘)一份并分别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袋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于年月 日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照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询价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4)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与操作规程; (7)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供评定时参考,但不作为评定的依据; (8)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偏差表; (9)报价表; (10)供应商应当或认为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样品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技术要求的规格提供以下样品: 主骨架、横拉杆、卷膜杆、门口杆、立柱、棉被。 注:现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类型不全的,按无效标处理。 九、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5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保证金相关信息: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2)、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账户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账户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739 651 018 310 0001 451 行号:3025 0143 9652 账户3: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1709 0258 2906 4024 132 行号:1025 0140 2587 账户4: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249 405 515 782 行号:1045 0142 2407 账户5: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4100 1543 5100 5020 6085 行号:1055 0142 7012 (注:因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系统升级中,建议报价保证金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3)、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18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单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当日交由代理公司统一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 十、 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1、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需方指定、运费由供方承担; 2、付款方式: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总价的97%,其余3%质保期满后付清。 3、质保期: 1年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 十一、采购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二、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按照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的; 2)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标志、盖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 3)未提供资格证明原件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报价保证金的; 5)未携带样品或携带样品类别不全的; 6)未提供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的; 7)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不能或不足以证明其产品满足采购人的技术参数要求的; 8)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三、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根据询价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签订。 2.1履约保证金: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 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一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 100269 22196 账户二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沁阳江南村镇银行 帐号:410883 001101 00000 6443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沁阳支行 账号:********00012 2.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2.4缴纳时间: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前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5采购货物运到现场后,供应商需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费用已经包含在供货价中),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五、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崇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东兴 联系电话:137*****399 联系地址: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与新安路交叉口往东676号 十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沁阳市崇义镇人民政府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询价单 沁政采询价[2018]第18号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元
注:报价包含运输费,税费及现场安装费用等费用。 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一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采购材料清单 2018崇义镇“果蔬大棚”材料清单(新建3座大棚)
2018崇义镇“果蔬大棚”材料清单(改建1座)
注: 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被诉,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2. 本次采购所有设备必须为全新原装品牌。 附件二 安装方案 一、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紫黄路与常付路交叉口东北角(沁阳市崇义镇大张村北地) ①新建三座4.5米高、60米长、10米宽日光温室大棚 ②改建一座5.5米高、70米长、13米宽温室大棚 二、大棚实施安装要求: 1、新建三座大棚60米长、10米宽为车厘子大棚,其中车厘子已原地生长五年,施工中要求车厘子树必须无损,并按树生长情况调整棚体结构,确保质量完整将树套入,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和通知,安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操作工序的相关资质,所有材料、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中所要求的采购,易遮挡处安装须经业主确认材料与响应性文件中描述一致方可安装。 2、改建一座大棚70米、长13米宽为柑橘树大棚。柑橘树主体高度为2.5米,施工过程中务必考虑后期使用中棚体高度等方面对果树的栽培服务。施工安装涉及到墙体的改造,涉及到后期使用安全的问题,必须有资质的公司或者人员进行改造,棚体的改建务必与使用方结合,达到与新建棚的一样甚至更高的效果,并让使用方方便使用,所用材料与响应性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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