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技术用房改造专业声学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广播电台技术用房改造专业声学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人民广播电台技术用房改造专业声学装修工程已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27㎡,概算投资530万元;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百草路;
2.3招标范围:专业声学装修、工艺电、照明、给排水工程;
直播室LOGO字、有线电视管线、监控、直播台、门禁系统、空调消音装置;
不包括消防、候播厅电子显示屏及拆除费用。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年01月29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付款方式: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到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达到合同价款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一次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声学装饰及系统集成业绩二项以上(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09月24日至2009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为500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4万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人民广播电台
办公地址:长春市百草路
联 系 人:韩玉德
联系电话:136*****2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财富广场
联 系 人:曲 红
联系电话:139*****719
监督电话:****-********
日 期:2009年0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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