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用房工程施工
招标代码:********060395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己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蒙发改发2009[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国拨、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阜蒙县大板林场院内
工程规模:2800.15m2。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层 数:三层
计划工期:2009年10月27日-----2010年7月30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阜新市时代建筑设计院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延续的房屋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9月25日至2009年9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如下资料,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地址报名,阜蒙县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三楼会议室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延续的房屋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五日提交3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14时,地点为阜蒙县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蒙县林业局四楼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邮 编:123100 邮 编:123000
联系人:宋丹 联 系 人:张雪松、李春玉
电 话:156*****777 电 话: ****-*******;****-*******
招标人:(盖章)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
保护区管理局 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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