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清分中心系统招标公告
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清分中心系统招标公告
沈阳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清分中心系统采购
招标代码:********050437 设备|
沈阳招标中心受沈阳地铁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清分中心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清分中心系统采购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投资50%,招标人自筹50%
5.工程开、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1月;计划系统预验收日期:2011年12月。
6.招标范围:
本合同为总承包工程,即沈阳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清分中心(ACC)系统采购项目的交钥匙工程。合同内容包括:沈阳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ACC系统设计联络、详细设计(含各接口详细设计)、系统功能实现、制造、工厂试验(样机试验、内/外部接口试验、测试、验收)、从供货到测试(单机测试、系统调试、144小时系统连续试验)、多线路综合联调的所有相关工作,建设运营“三权”移交、试运行、预验收、培训、系统移交(竣工图、移交清单)、试运营、质保期、竣工验收、维护服务、图纸和文件管理及合同管理等,详细内容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7.投标保证金:20(贰拾)万人民币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本标接受独立或联合体(以下称“投标人”)的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有能力承包大型系统集成项目;
2.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招标人不接受满足本款要求的公司在外地的分公司的投标;
2.4 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5 2000年(含2000年)之后有已交付使用的清分系统大型软件开发项目,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投标人须随其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所提供的项目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合同金额、签约人、签约日期等,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则不视为有效业绩)及用户证明材料等相关说明文件加以证明;
2.6 投标人在2006~2008年度不得连续3年出现财务亏损;
2.7 投标人应具有长期本地维护服务的能力;
2.8联合体投标人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辽宁省和沈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各成员单位的投标资格。
3)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代表(即联合体牵头单位。下同),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成员组织机构和各方对工程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分别的义务;指定联合体的一家成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总体负责本标项下的技术工作,并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责任和份额以及承担其相应工程的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声明联合体各成员为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6:00时。
2.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6:00时在沈阳招标中心419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2000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09年10月23日10:00时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开标。
五、招标人名称: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杜利平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419室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陆京
电 话:024-********
传 真:024-********
电子信箱:lujingln@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
沈阳招标中心
2009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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