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130*****0035-001所属地区兴隆县
工程名称兴隆县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兴隆县蓝旗营学区中心校
工程地点兴隆县蓝旗营镇青杏沟村
建筑面积17254.84 平方米招标性质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及管护阶段全过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17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见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联系人乔岑义联系方式155*****41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06-25 09:09: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06-29 08:01: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06-25 09:00:00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06-29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内容本招标项目兴隆县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8]51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兴发改招标核准[2018]12号,招标人为兴隆县蓝旗营学区中心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725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新建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室内外装修、教学相关设施、消防水池、道路硬化、围墙等附属设施。
2、建设地点:兴隆县蓝旗营镇青杏沟村。
3、项目性质:施工监理。
4、招标范围:施工及管护阶段全过程监理。
5、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共1个标段,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
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止。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9.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9.4投标前,投标企业须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上午9:00至2018年06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10.2首次投标需访问“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fn.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
10.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9时00分,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1.招标文件答疑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07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前,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11.2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2日下午17时00分,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
11.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12、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l.ggzyjyzx.com)”上发布。
13、特别提示: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蓝旗营学区中心校
地 址: 兴隆县蓝旗营镇蓝旗营村
联系人:管海
电 话:150*****693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二中西胡同82号工商局楼2单元103室
联系人:乔岑义
联系电话:155*****4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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