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补充通知(一)

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补充通知(一)

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 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福建政和县供电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E********180*****21001(招标编号)的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由政发审[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政和县供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政和县熊山南大街26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为9071.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129平方米以下(含712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13平方米;绿地率5%以上(含5%);建筑高度44米以下(含44米),新建生产综合用房1栋,地下一层,地面十层,裙楼两层,共11层,内设营业厅用房、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自动化及信息设备用房、通信机房、生产管理用房等。同时建设给排水、消防、绿化、道路、电力等设施;

2.4. 投资总额:按不超过3751万元总投资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其中:工程费用暂按2912.91万元估算;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

2.6.2. 招标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总平、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绿建、钢结构、绿化景观、智能化、室内精装设计、大门、围墙、燃气、基坑支护(如有)及红线内道路及管网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通过国网南平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后勤部、国家电网公司后勤部评审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周期20个月;

2.8. 设计周期

(1)实施性方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历天之内提交根据招标人意见修改的方案设计成果;

(2)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有):实施性方案设计成果报批合格后之日起20 日历天之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送审稿;修改直至通过国网南平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后勤部、国家电网公司后勤部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通过后 5 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3)施工图设计:实施性方案设计成果报批合格后设计单位 30 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并配合审查单位在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10 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在审查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通过消防审核(备案)许可;后续服务阶段:从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检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9.设计质量要求:通过国家工程设计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编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和结构主设人员均应具备三年内承担过超过两项同等规模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成果得到应用(祥见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设计业绩(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100平方米的建筑项目的设计(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陆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陆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陆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信息、在闽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九条规定对技术特别复杂确需选择省外审查机构审查,建设单位应书面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委托,并在审查合格后5日内将审查情况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6.投标人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 19日9时起至2018 年6月 23日23:59分止,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政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ggzyjy.com)进行在线报名,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报名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参加投标报名,并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4.2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备注:①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②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③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④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8时30分,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提交网址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ggzy.com)。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 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一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如因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按时开标,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5. 投标人完成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6. 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7.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

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912.91万元,本项目设计费估算额为65.6302(含税价),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最终以结算建安造价额为准。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备注下:看平台情况而定要不要删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和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hggzyjy.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政和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址:政和县熊山南大街26号,邮编:353600;

电话:138*****31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水东兴达路2号,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吴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名称: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发布日期: 2018-06-19 15:43:34

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一)


各位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国网福建南平政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做以下补充修正:

1.招标文件中:二、评分标准(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分)项目负责人中三年内承担过超过两项同等规模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成果得到应用(祥见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设计业绩(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100平方米的建筑项目的设计(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加3分;每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加1分。总分5分。

现修正为:三年内承担过超过两项同等规模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成果得到应用(祥见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设计业绩(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100平方米的建筑项目的设计(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基本分3分;每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加1分。总分5分。

2.招标文件中:附表5: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

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现修正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年月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

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主要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建筑面积、层数、造价)

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须随同本简历表附上: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人员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外,其余人员须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上述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编员工,关健环节验收相关负责人须本人到场)。

2.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所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具有社保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六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并提交原件核查】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证明(如上述人员所提交的加盖注册章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章号与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号一致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则可以不提交社保费证明)。

3.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注册建筑师,其资格等级应与所承担的设计项目相适应;申请人所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人选,在投标资格申请、投标和项目的实施中均应保持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4.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

5.评标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都要进行评审,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安排承诺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到位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将人员汇总表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证明等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仅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填报此表。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条款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E********180*****21001)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国网福建政和县供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标签: 用房建设 综合 供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