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力公司2009年特急第十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电力公司2009年特急第十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电力公司拟进行2009年特急第十一批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青海省电力公司2009年特急第十一批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项目
序号 工程名称 招标项目 数量 标书费
1 光时域反射议 光时域反射议 1台 100元
2 省调自动化系统建设工程 青海电力公司调度大楼室外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 1套 300元
3 加装电子围栏 电子围栏 8套 300元
4 110千伏源通线抗冰改造、110千伏源花I回抗冰改造 钢芯铝绞线 29.05吨 100元
三、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具有权威机构认可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3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实行经销商(或代理商)制产品除外。
3.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完整的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近3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12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函),合资合作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3.9在青海电网必须具有成功的商业运行业绩或经青海省电力公司采取多种形式调研评估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3.10注册资金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11本次所招电子围栏项目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在西宁市公安局备案的安防资质证书。
3.12 本次所招青海电力公司调度大楼室外LED显示屏项目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招标项目设备生产能、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相关设备和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招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商还必须提交标的产品的厂家直接授权书。
b.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CC认证,拥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光电协会会员、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并获得十佳品牌证书。
c.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有IP65防水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检测部门提供)。
d.显示屏体的生产厂家业绩要求:近二年内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至少三个以上(含三个);提供不小于2平米的产品样品(现场点亮演示)。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2009年年初青海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电网设备/材料公开招标中已确定入围的预中标单位,资格继续有效,不需参加本次投标,其它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可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单位
1.请准备参加特急第十一批项目招标的单位仔细阅读以上条款并进行自审,凡认为满足上述资格条件,愿意参加青海省电力公司特急第十一批项目招标的单位于2009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7:30分(带U盘)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报名及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办理),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2. 本公告及有关变更(如有)将在“青海经济信息网”(
www.qhei.gov.cn)发布。
六、报名地点: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六楼
邮 编:810016
开户行名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中心广场支行(电财)
帐 号:21211-05-2715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七、联 系 人:祁生海
电 话:
****-*******传 真:
****-******* 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