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招标公告
自卸车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有关单位的委托,就自卸车向国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 采购项目名称:自卸车
2. 项目编号:NCZFCG2009—450号
3. 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 | 规格 | 数量 | 品牌 | 项目预算 | 要求供货时间 |
自卸车 | 490发动机 | 肆辆 | 福田、凯马、时代 | 208000元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要求车身灵巧、操作轻便,要求有正规的售后服务站
4. 项目商务要求:
4.1 付款方式:采购物品安装结束交付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
4.2 完工时间:中标后10日内送货到项目单位
4.3 交货地点:南昌县项目指定地点
4.4 质保期:交付验收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1年。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供应方免费提供。报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
4.5 保修期: 质保期满起终身服务。保修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供应方只收取换件材料成本费,免收人工维修费,同时提供无偿日常保养服务。
4.6 货物验收:供应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用户验收后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
保管安全责任由供应方负责。
5. 报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5.1 报价单位;具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
5.2 报价单位具有投标品牌的生产厂家有效授权;
5.3 报价单位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
6.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 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南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 价 采 购 报 价 函
南昌县政府采购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我县有关单位采购项目实行“阳光操作”,请贵单位接此函后按最优惠价报价(一次性报价)。
以下采购项目报价请于2009年9月13日10时00分前报:南昌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传真):0791---*******,否则作弃权处理。
经货比三家后(最低价)确定供货商,中标单位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供货。
付款方式:原则上产品交付使用,经验收运行正常合格后一次性转帐付清(具体以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必须确保在200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
南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 年 月 日
投标公司全称(盖章):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 格 型 号 | 单价 | 小计 | ||
合计金额(大写): |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 小写: | 元 |
供应商报价意见: 1.供货保证正宗产品,假一罚十; 2.报价包括产品报价、运输、安装、税金、其它费用等部分(俗称交钥匙工程); 3. 联系人: 手机号: 座机号: 详细地址: 200 年 月 日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