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沙坝涧滩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沙坝涧滩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沙坝涧滩整治工程
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沙坝涧滩整治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招标范围: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沙坝涧滩整治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为土石方开挖、新建混凝土挡土墙等
工程。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投资估算价:约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浙水建[2009]51号文、浙水建[2010]3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应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3.4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8日(双休日除外)(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17: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丽湖中央大厦1209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毛家店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书记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521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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