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项目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评价报告项目服务采购的采购公告
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项目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评价报告项目服务采购的采购公告
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项目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评价报告项目服务采购的采购公告
福建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项目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评价报告项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
一、采购编号:FJYFCGZ201819
二、项目名称: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项目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评价报告项目服务采购
三、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合同包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磋商供应商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福建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磋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格式自拟]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8年6 月26日至2018年 7 月 3 日18:00时截止八、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 月 9 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九、磋商时间:2018年7 月 9 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采购信息不一致的,以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三、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浦西支行
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95-********
传 真:0595-********电子邮箱:fjyfzb@126.com
十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及磋商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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