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及通用码头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粮食及通用码头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临时用电工程

施工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一、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临时用电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二、建设规模:施工总造价约 180 万元。

三、招标内容: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龙穴岛南沙港;临时用电报装容量为800KVA。

四、施工承包方式:

包施工、包材料、包青苗补偿、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运行的供电线路跨越、包道路开挖及修复、包运行的变电站停送电工作、包验收送电。

五、工期:约 30 天

六、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七、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应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电集团电网建设工程认可备案资格或出具能进入供电局管辖的运行变电站或公共开关房作业(变电专业、线路专业、动火专业)的证明文件;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的法人代表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工程。

(4)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电气类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执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三级项目经理),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自2007年1月1日起至今无安全、质量事故,或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企业,仍在受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 投标人自2007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承建过质量合格三项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工程造价180万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1、提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需要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单独递交。

3、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企业报名资格。

九、报名时间 2009年 9月 30 日 ~ 10月 9日

上午10时00分 -11时45分 下午2时00分-3时30分

十、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报名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综合楼万尼商务中心)。

招标代理: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工 电话:******** 传真: ********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包括12名),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人超过12名时,摇珠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依法重新公告。

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二○○九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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