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招标公告
农药招标公告
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采购农药项目竞争性谈判
邀 请 函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 的委托,就驿政采购[2009]9 号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采购农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谈判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采购农药项目
二、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及名称规格要求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二)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三)合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驻马店市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四)投标人的法人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并附带原件备查)、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带原件备查)、农药经营许可证(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并附带原件备查)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向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09年10月3日内完成所有农药供货。
五、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现金)。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0元/份(售后不退) 2009年9月25日上午8:00至9月30日上午9:30以前。
七、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09年9月30日上午9:30前,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一楼)(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
八、谈判时间、地点:2008年9月30日上午9:30整,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九、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的法人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并附带原件备查)、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带原件备查)、农药经营许可证(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并附带原件备查)。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
十、投标企业中标后3日内向招标方支付中标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
十一、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无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不予退还。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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