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水乡新城东部片区施工便道土方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禅城水乡新城东部片区施工便道土方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3号;

3、 工程名称:禅城水乡新城东部片区施工便道土方工程(一期);

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完善施工图设计等施工总承包;

5、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 资金来源:自筹;

7、 建设规模:约人民币2500万元

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 招标内容:

(1) 施工便道:①底碎石层50厘米、摊铺、找平、碾压;②面铺石粉压实。其中:环湖路1525.59m长×12m宽; 弘德北路(453+996.363)m长×12m宽;横三路 (213.717+666.283)m长×16m宽;禅港路(横三路至一环段)1307m长×16m宽; 湖一路:242.319m长×8m宽;湖二路: 603.401 m长×8m宽;湖三路:261.725 m长×8m宽;湖四路:158.907 m长×8m宽;湖五路:191.769 m长×8m宽; 片区六路:180 m长×8m宽;

(2) 泵砂:弘德北路(横三路—禅港路)28654.2 m3,禅港路(横三路至一环段)83561.2 m3, 环湖路:31047.5 m3,湖一路:12164.4 m3,湖二路: 28497.27 m3,湖三路:8133.6 m3,湖四路:5561 m3,湖五路:5753.07 m3,片区六路:3120.23 m3,横三路:19234.53 m3;

(3) 粘性包边土:弘德北路(横三路—禅港路)3832.70 m3,禅港路(横三路至一环段)11049.20 m3,横三路:1843.26 m3;

(4) 挖土方:环湖路: 3687.2 m3,湖一路:728.6 m3,湖二路: 1201.3 m3,湖三路:567 m3,湖四路:323.1 m3,湖五路:3861 m3,片区六路:98.2 m3;

(5) 跨河涌处埋DN1000混凝土管,围堰,清淤,排水等:共21处。

10、计划工期 3个月。

二、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三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0万以上),并取得由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由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施工企业。

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报名时间: 2009 年 9 月 25 日 15 时至 10 月 9 日 11 时 30 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 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

4、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申请人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6、 有效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7、 有效的拟派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登记或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

8、 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9、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⑴~⑼点的资料全部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经审查后退回。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及联系方法。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后,把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绿景一路32号602室 ;联系电话:****-****************),联系人为冼先生或余先生,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9 日 9 时至 12 时(报名时间截止的最后半天),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并被视作自动放弃。

七、如果有效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小组,资格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申请人的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后,分别进行不限额投票,得票数过半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投标单位。

八、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1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全部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不确切而造成通知无法送达,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人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十、招标资料每套人民币(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冼建宇、余明辉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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