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中国丹霞谷”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招商信息

贵州习水“中国丹霞谷”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招商信息

为了促进贵州习水“中国丹霞谷”旅游景区服务功能和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树立景区良好形象,达到景区内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经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贵州习水“中国丹霞谷”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投资合作企业。

一、项目名称:

贵州习水“中国丹霞谷”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锅厂坝片区给排水功能完善、回音壁民房改造项目、敬老院酒店打造项目、福寿阁改造项目、新建玻璃滑道项目;

2、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和施工合同为准);

3、建设地点:习水县三岔河镇;

4、计划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

5、建设模式:项目采用“融建”模式,即旅投业主方提供融资主体、融资担保及金融机构所认可的相关增信措施,融建方提供融资服务,由融建方负责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

1、项目计价依据

(1)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定额执行《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与之相配套的文件标准。最终竣工结算金额以审计结算为准。

(2)主材价格参考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遵义市区材料价格,若实际价格与造价信息偏差在±5%以内不予调差;超过±5%范围以外的须进行材料价格调差。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遵义市区材料价格中没有相应材料价格的,由业主方、融建方进行市场询价确定。

(3)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监理和全程跟踪审计。

2、工程款的确认及支付方式

(1)工程款的确认:工程款以审计结算结果为准。

(2)工程款的支付:在融建方所承诺的融资资金未到位前,融建方进场施工所产生工程垫资费用由融建方全部自行承担,业主方不支付进度款,也不计财务成本(垫资利息)。融资资金到位后,业主方按融建方完成的实际产值(由业主单位、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审定)拨付80%的工程进度款,后续进度款实行月审核拨付制,拨付比例按审核产值的80%。如因业主方资金运作、审批流程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款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时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项目完工支付至总工程价款的90%,竣工验收合格后融建方需提供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结算审计工作自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在结算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付至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工程质保期和质保金的退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保证

(1)在施工过程中,建设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融建方承担。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质量等级标准。

四、项目融资

1、融资金额:约2000万元。(具体以工程相匹配的实际到位资金为准)

2、融资利率:业主方承担总融资成本为8%/年,成本超出8%/年的部分由融建方承担。(工程总造价以最终审计结算的金额为准,并在审计结算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融建方承担比例)

3、融资期限为2年:每一笔融资资金偿还期限到期后,业主方若无条件偿清本息,融建方根据业主方需求继续提供融资服务。

4、融资资金到位时间:融建方根据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施工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分批到位。

5、融资方式:业主方提供融资主体、融资担保及金融机构所认可的相关征信措施。

6、使用及监管:业主方与融建方双方设立新账户作为融资款的共管账户,双方共同监管。业主方承诺所有融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工程建安费用。

7、相关费用:在融资过程中如需对除业主方之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支付审计费、法律服务费、评估费、评级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融建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1、如工程结算审计后1年内,业主方未按时支付融建方工程余款或保证金未按时退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支付融建方利息(应付工程款×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超期时间)。

2、因业主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如连续停工超过2个月,融建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或施工合同,并向业主方申请停工损失费及违约金。超过2个月后每逾期一日,业主方需向融建方支付停工损失费和违约金,按每日1000元计算,业主方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

3、在本协议签订完毕、且业主方提供了完整的融资资料3个月后,如融建方所融资金还未到位,即视为融建方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融建方须支付业主方违约金20万元。

4、若因融建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即视为融建方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融建方须支付业主方违约金20万元。

5、若融建方因融资不到位或管理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1个月以上,导致工程不能正常推进,即视为融建方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或工程施工合同;融建方应在收到业主方解除协议或业主方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知后10日内退场,逾期退场的,视为放弃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及其他可移动的一切设施设备的所有权,由业主方自行处置;业主方根据融建方所完成的工程量,在45天内完成工程款结算审核;业主方在审核完成后3个月内,根据审核产值的80%支付工程款项,不计利息。

6、因业主方原因在完工后60天内不能竣工验收,业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融建方原因在完工后60天内不能竣工验收,融建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融建方不得转包工程或非法层层分包工程,若经查实即视为融建方违约,业主方将适用本条第(五)款启动退出机制。

8、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若造成工程损失的,双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报名要求

1、投资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2、投资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有足够的资金或融资能力。

3、有良好的业绩和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技术力量,具备完善的经营、服务、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受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刑事、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4、报名时向业主方指定账户缴纳40万元报名费,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5、提供相应的资质、资信和业绩、信誉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报名。

7、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企业申请公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收复印件);

(4)企业情况介绍(包括概况、规模、主要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取得的荣誉和资质证明情况);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6)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

8、至本招商信息发布报名结束之日止,报名企业超过2家(含2家)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比选,报名企业只有1家的,进行一对一谈判。

9、招商信息发布时限:2018 年月日至 2018年月

日。

10、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 年6月27日至 2018年7月3日止(以接到完整书面报名材料为准),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贵州习水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习水县丹霞中路71号)。

报名联系人: 王彪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招商 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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