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沟大桥及引线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大坝沟大桥及引线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大坝沟大桥及引线改建工程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总则
大坝沟大桥及引线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兴安盟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及地方自筹。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兴安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起点、终点分别位于乌兰浩特市西5公里归流河的防洪坝上,起点通往科尔沁右翼前旗方向,终点通往乌兰浩特市方向,路线全长0.641公里,路线基本走向为东西走向。拟建的大坝沟大桥位于乌兰浩特市西5公里,跨归流河。归流河自北向南流过,该地区属堆积地形,地形平坦。本项目路基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道路标准,路基宽度30米,行车道宽度2×12米,人行道宽度2×3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大坝沟大桥桥梁全长307.2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上部结构为10×30米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桥面净宽30米,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线全长0.334公里。
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10-30m米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及引道工程。
3、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施工合同段进行投标,具有公路工程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对本项目监理合同段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合同段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1套,于2009年6月8日~2009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3楼30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资料光盘)、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提交50万元的投标担保,监理标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现金担保必须在2009年6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工程现场考察及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6月13日9:00时
集合地点: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门前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文件截止期10天前以书面递交或传真的形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于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7、开标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9年6月28日8:30~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当面递交至兴安盟公路管理局五楼会议室。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09年6月28日10:00时在上述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8、其它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要求200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0%,业主付中标价40%的工程款,2010年开工前付中标价10%工程款,其余竣工时付清。如有特殊情况,剩余工程款不到位,业主将用实物顶账。
招标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王连仲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和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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