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东彰小学操场工程招标公告
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东彰小学操场工程招标公告
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东彰小学操场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委托,对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东彰小学操场工程(项目编码:LHZC********2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东彰小学操场工程;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二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一标包: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操场工程;
二标包: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东彰小学操场工程;
2、建设地点: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东彰小学;
3、建设内容:操场改造工程
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6、资金预算:一标包1,599,976.70元;二标包1,099,845.52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结束后到采购负责人代表处签字确认,现场踏勘登记表见本公告后附;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5.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3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
5.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证明。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包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每标包投标保证金10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
联系人:陶校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121007
联系人:李文竹
电话:****-*******
传真:****-*******
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东彰小学操场工程
自行现场踏勘记录表
招标编号:LHZC********21
标包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踏勘时间:
踏勘人:
现场踏勘情况
采购单位意见及确认签字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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