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务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018“乐山味道”宣传推广活动方案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018“乐山味道”宣传推广活动方案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018“乐山味道”宣传推广活动方案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为进一步提升“乐山味道”餐饮公共品牌影响力,围绕乐山“一个味道、十大美食、百道美味、千种佳肴、万众品尝”的美食文化主线,深挖乐山美食内涵,重点打造我市美食街区、小镇、村落等地方餐饮资源,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建设四川旅游首选地的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2018“乐山味道”宣传推广活动方案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

一、采购内容(简介):

1、策划集中宣传。

组织中央、省、市媒体、自媒体、新媒体,围绕“一个味道、十大美食、百道美味、千种佳肴、万众品尝”主题,深化“乐山味道”系列宣传,深挖乐山美食菜品、人文故事、商家典型、美食街区(小镇、村落)等地方餐饮资源,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系统策划宣传,营造乐山美食氛围,确保周周有报道,月月有主题,不断提升“乐山味道”品牌影响力。

2、开设美食专栏。

拍摄乐山美食街区(小镇、村落)专题片,用于市内外媒体、自媒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在乐山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开设美食专栏,围绕“一个味道、十大美食、百道美味、千种佳肴、万众品尝”主题,重点宣传推广“乐山味道”及乐山美食街区(小镇、村落)。

3、举办新闻推广会。

在第五届旅博会期间,举办乐山美食新闻推广会,宣传推广乐山“十大美食街区、十大美食小镇、十大美食村落”,授予荣誉称号。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乐山市广播电视台(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39号)

三、原因:

该项目的主要服务项目除需要有专业的采编团队外,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规定和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规定:专题片、美食栏目和新媒体内容的播出发布需要有合法的播出机构和相应的审核播出资质。乐山广播电视台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设立的播出机构,具有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证号:*******);乐山广播电视台所属的乐山网络电视(乐事TV)是乐山地区唯一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的新媒体平台,具备新媒体发布视听节目的审核权和播出资质。乐山广播电视台作为本地权威媒体,具有广播电视级的制作播出设备和专业的采编团队。

综上所述,该单位的技术实力、人员条件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相关要求,项目具有唯一性,拟确定供应商为:乐山市广播电视台。

本项目委托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于2018年06月21日单一来源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8年06月27日至2018年07月0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 138*****760  

财政部门联系人:汪霞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邮编:610016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 宣传推广 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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