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辽东湾新区综合管廊工程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盘锦辽东湾新区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东湾行审[2017]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发行债劵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辽东湾新区综合管廊工程(地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辽东湾新区正邦路
2.2合同估算价为 388.01万元。
2.3招标范围:
1)、综合管廊压密注浆地基处理检测;
2)、综合管廊高压旋喷桩地基处理检测;
3)、综合管廊单轴、三轴拌桩地基处理检测;
4)、综合管廊钻孔灌注桩、高压旋喷桩检测,控制中心桩基检测,交叉口支护桩检测,倒虹段支护桩检测等。
2.4工期要求:2018 年7月 26日开工至 2019年7月20日竣工 ,共计360天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0">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9">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6月26日至 2018年7月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7.7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确认后,请于
2018年6月27日至 2018 年7月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18日14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5">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严继欣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联 系 人:郝经理
电 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