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有机真空蒸镀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2018年6月27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有机真空蒸镀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2018年6月27日)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有机真空蒸镀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有机真空蒸镀仪采购项目
招标限价:17.7万元人民币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
3、磋商供应商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
件,至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2018年7月9日下午13:30 时(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6、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地址:上海市龙腾路333号
联 系 人:戴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联 系 人:周健泉/韩贞 电 话: 183*****191/18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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