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西大道道路工程(勘察)

永泰县西大道道路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E********180*****30002(招标编号)的永泰县西大道道路工程(勘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8】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泰县西大道道路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关村、城峰镇力生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830.8米,宽30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排管、通信排管、照明、燃气、绿化等设施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1860.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630.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37.25万元,基本预备费1993.3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2.7.勘察周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

3.4.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3.6.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信息核验一致。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17栋202室 ,邮编:350700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邮编:350019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杨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永泰支行;

帐号:****************01;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永泰西大道道路工程勘察”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9幢2层。

监管部门:永泰县监察局、永泰县住建局

地址:县政府大院内、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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