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招标]18-240-1数字无线调车灯显及附属设备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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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18-240-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7月18日组织招标采购。
1 采购项目:
包件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1 | 调车机车控制器 | 数字 | 台 | 25 | 按合同 | 包头站、包头车务段、呼和站、集宁车务段 |
2 | 调车区长台 | 数字 | 台 | 24 | |||
3 | 调车手持台(含2块不少于2500mAh锂电池、1个皮套、每10个手持台配1台4路充电器) | 数字 | 套 | 271 | |||
4 | 同频差转台 | 台 | 5 |
注:投标报价表中要求提供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并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 主要事项:
2.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与指标(包括设备组成、技术要求、设备功能、接口要求、灯光显示、电源要求、操作要求、发射机、接收机电性能要求、信令控制要求等)必须符合《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2834—2016)标准的规定。
(2)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技术审查”和“专用数字调车电台以及无线调车灯显附属设备技术审查”。
(3)机控器、调车长手持台、领车状态下的连结员(制动员)手持台具有发送测机信号功能,且测机信号不影响调车信令传送,不打断调车组成员通话。
(4)调车组内成员之间的通话,不得影响或打断机控器与手持台之间的测机信号。
(5)调车长手持台具有在空闲、通话状态下向机控器发送测机信号功能;连结员(制动员)手持台在领车状态下,发送测机信号功能。
(6)连结员(制动员)手持台在调车长手持台发送测机信号的情况下,在推进运行领车时向机控器发送测机信号功能,真正实现“双测机”功能,连结员(制动员)调车手持台具有在任何工作状态下具有发送紧急停车调车信令功能,切实保证调车作业及人身安全。
(7)调车灯显设备应具备软件升级及数字调车作业单自动传输扩展条件,结构牢固,使用维修方便。手持台具有控制模拟、数字制式无线简易紧急制动阀功能,天线牢固耐用,通信距离满足呼和局万吨站场作业要求,整套设备(含附属设备)还应满足温度低、粉尘大、连续使用时间长的现场调车作业环境要求。
(8)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可在中继模式下工作,支持同频中继模式,满足万吨站场及距离车站较远的专用线取送车作业时的通信距离需要。调车灯显在中继模式下使用时,不影响调车灯显设备的信令、语音等传输要求。中继台能够支持远程管理功能,通过USB或IP网络远程诊断和控制软件,可以实现中继台远程监控,可作为数字中继台或混合(模拟/数字)模式中继台运行。
(9)机车控制器、调车手持台电池应满足内蒙地区高温、高寒天气下的现场作业需要,具有过充、过放及短路保护功能。
(10)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与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接口应符合《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2834—2016)规定。
(11)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应与现有的DCT-Ⅰ、DGT-Ⅰ、DST-Ⅰ型设备互联互通,满足区域调车机跨区域作业的设备使用需要。
(12)无线调车灯显能够与既有的调车灯显、计划记录传输系统兼容,并出具调车灯显、计划记录传输系统厂家提供的测试报告。
2.2其他要求:机车控制器应包括:机车天线及固定支架(或吸盘天线),话盒,话盒转接器,外接灯显,外接扬声器,运记连接线(标准/加长),电源线,便携式机控器含2块连续使用超过8小时的大容量锂电池,便携充电器,电源转接盒,数据下载分析工具,系统下载分析及设置软件等。区长台应包括:室外天线,天线支架,馈线,电源线,话盒,带扫描功能等。调车手持台含2块耐低温、大容量(不少于2500mAH)的数字锂电池及防护皮套。
成套设备还应该包括系统下载分析及设置软件、维修工具(含数字调车灯显设备维修的必备工具)、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技术资料、设备结构图及电路图。
2.3 质量保证要求:在满足行业标准基础上,设备应保证在规范使用及正常维护条件下,保质期内发生技术安全质量问题,产品厂家承担全部责任。
2.4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设备厂家需按照用户需求及时发货,对发货不及时影响现场正常使用的,设备厂家承担相应责任。产品需按规定进行包装,运输途中发生污染、破损、变形、丢失等情况由设备厂家负责。设备按照用户需求发至指定地点,到位后与合同签订单位共同开箱清点数量,按照《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2834—2016)规定检查质量状态,对使用单位维修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保证按照规定修程和标准进行设备保养维修。
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必须保证及时到位,不得影响设备正常使用。设备一旦发生技术和质量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解决处理。设备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厂家承担全部责任,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必须无偿提供养护维修技术支持。
2.5 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设备厂家应根据设备技术性能及用户需求负责安装、调试,提供技术资料,满足使用,并负责正式投入现场使用前的操作、维修培训工作。
2.6 交货日期要求: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供货时提供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
2.7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代理商交货时随货附投标文件中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及代理商与授权单位的该项产品供货合同。)
2.9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0 其他: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单位按照物资招标采购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满足使用单位需求;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技术审查”和“专用数字调车电台以及无线调车灯显附属设备技术审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生产厂商的附属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稳定供应,如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权证书;提供近几年在路内其他运输生产单位的供货业绩
3.5 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 时间、地点安排:
5.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17时 30分
5.2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 日8 时 30分
5.3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6 联系方式:
6.1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32*****763 联系人:刘喆
6.2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联系人:张秀姝
6.3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崔建宇
6.4 合同签订单位咨询电话:132*****763 联系人:刘喆
7 标书下载方式:
7.1 招标文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使用公共用户登录下载;用户名:htjzbw 密码:htj123。 选择普通登陆后,点击一次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8 投标费用:
8.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8.2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8.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9 投标报名:
9.1 报名方式:电子文档发送至“zhaobiaobaoming@163.com”(电子扫描件带红色印章),邮件标题需注明投标编号和标段号(例如:18-110-2投标报名)。
9.2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 如18—235—2、18—235—5 |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填表及审批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审核:
招标文件审批: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8 年 6月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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