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一次公示
《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一次公示
公示编号: | 2018-06#1 |
公示周期: | 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10日 |
项目名称: | 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采(探)矿权人: | 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公司: | 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示:
评估对象: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因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地热)采矿权延续登记之事宜,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确定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参数:
1. 可采储量(可开采量)
根据《地热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范围内5口地热井井深分别为155m、155m、150m、150m、140m,含水热储层为震旦系灯影组白云岩、硅质白云岩、角砾岩、白云质灰岩及断层破碎带组成,属含氟、偏硅酸的硫酸钙型低温热矿水,可开采量(允许开采量)C+D级4000m3/d,出水温度60~65℃,开发的地热水作为生活洗浴及温泉泡池用水。
2. 生产规模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2月28日颁发C****************122419号《采矿许可证》载明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地热水生产规模(取水量)5.00万m3/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允许开采量4000m3/d;应城市地质矿产局2013年9月出具《证明》显示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地热水总开采量为240.00万m3,平均年开采量约为80万m3。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地热水开采具有时段性,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底开采,按设计允许开采量4000m3/d 、30天/月计,年开采地热水(取水量)约84.00万m3。经征询采矿权申请人及评估委托人意见,本次评估根据该地热项目生产实际结合应城市地质矿产局2013年9月出具的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地热水开采量《证明》等确定地热水生产规模(取水量)为80.00万m3/年。
3. 服务年限
评估计算期内地热水动用可采储量(取水量)为749.59万m3,其中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已动用可采储量(取水量)269.59万m3(即3.37年×80.00万m3/年),采矿权出让年限内拟动用可采储量(取水量)480.00万m3(即6年×80.00万m33/年)。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实务要求,本次评估按评估基准日为起始点按正常年份生产规模重新排产,评估计算年限即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9.37年,自2018年5月至2027年9月。
4、产品方案及产品产量
本次评估采用的产品方案为地热水的生产和销售,用于生活洗浴及温泉泡池,出水温度60~65℃。预计正常年地热水取水量80.00万m3。
矿区采用机井、深井潜水泵开采地热水,从地下抽出后,用水泵的余压将热水通过送水管送至热水塔,由塔将热水通过出水管送至各景区内的用水点。
5. 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热量销售价格
每立方米地热水热量销售价格=(195.10×106×454)÷(16747.20×106×60%)=8.81(元/米3)
●水的销售价格
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生活用水等由应城市渔子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应,根据应城市渔子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签订的《供水协议》,自来水供水价格为1.50元/吨。经向采矿权申请人询证,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生活用自来水等至今仍按此协议价格缴纳水费。则本次评估每立方米地热水水的含税销售价格据此取值为1.50元/米3。
●矿物质对销售价格的影响
本项目地热水属含氟、偏硅酸的矿水,考虑到有用矿物质的医疗保健作用,经调查,热矿水比普通热水的销售价格一般要高出10%左右,因此,本次评估在地热热量和水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增加的销售价格为1.03元/m3〔即(8.81+1.50)×10%〕。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确定本项目地热水产品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1.34元/m3(即8.81+1.50+1.03),折算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9.78元/m3〔即11.34÷(1+16%)〕。考虑到该项目地热水所处的地理位置、水质及水温条件及其用途等多方面因素,我们认为,该价格可以反映该项目地热资源禀赋条件的评估基准日近一年来当地公开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水平,本次评估确定该项目生活洗浴及温泉泡池用地热水产品(出水温度60~65℃)不含增值税价格为9.78元/米3。
假设该项目生产的地热水产品全部销售,则:
正常年销售收入=年地热水取水量×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
=80.00万米3×9.78元/米3=782.40万元
6、权益系数及折现率
本评估项目确定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4.9%。折现率为 8.00%。
评估结论:我们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产权验证以及充分调查、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收入权益法,经过计算和验证,在资产持续使用并满足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假设条件和前提条件下,确定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计算服务年限9.37年(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年限3.37年及拟申请采矿权出让年限6年)、地热水取水量80.00万m3/年〕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即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6.6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1. 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C****************122419号《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为5.00万m3/年;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用生产规模系按该矿实际生产能力(取水量)80.00万m3年确定。采矿权人应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变更生产能力,本评估机构和本项目评估人员不对生产能力变更事项承担责任。
2. 本次评估计算服务年限9.37年,包括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年限3.37年〔即自该地热采矿权原有偿处置价款期结束后的2010年9月至2014年1月14日延续换发(未领取)的《采矿许可证》起始日期前一天2014年1月13日〕,拟申请采矿权出让年限6年〔即2014年1月14日延续换发(未领取)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4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4日〕。即本次评估该地热采矿权有偿处置有效期限截止至2020年1月14日。特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3. 本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申请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4. 本次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热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是编制本评估报告的基础,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应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5. 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申请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6. 本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构成本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评估报告经本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矿业权评估师(评估责任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报告复核人)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生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寄送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李伟***-********
相关资料:
1.***************.pdf" target="_blank">《湖北汤池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一次公示
2.***************.pdf" target="_blank">参数表
3.***************.pdf" target="_blank">承诺书
4.***************.doc" target="_blank">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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