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清远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相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范围内注册的公司,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并且在国内具有合法生产、销售(代理)经营权。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要求。
3、实施服务期间在市本级提供2人长期驻点服务,在各县(市、区)(市、区)提供1人长期驻点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自2009年9月28日起每天8:30~11:30,14:30~17:30,至2009年10月15日17:30截止。(节假日除外)(本文件均采用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财会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4、采购文件售价:整份1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0月19日14:30至15: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9日15:00。
3、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
4、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10月19日15:00前向我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采用汇款方式的以到达帐户时间(2009年10月19日11:00)为准,具体账号名称如下:
户 名: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市新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461
如报价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8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凤兰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倚江 黄振科 陈智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3)*******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倚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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