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18-0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审批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 1204号)、《关于调整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范围及投资的请示的通知》(发改基础[2012] 4043号)以及铁道部《关于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 [2013]302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已组织对项目施工图及投资检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批复(工管工技函[2013]278号)。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60%,黑龙江省出资40%,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金使用国家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同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本项目通信信号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自同江地方铁路二期头村附近K50+400起至国界分界点DK82+237.84(黑龙江主航道)止,线路长度31.613km;及边检场至哈鱼岛联络线,同江北换装站和一关两检工程等。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品种为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号:TXSB01、YQYB02。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8月30日前到货,具体内容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TXSB01包件:通信设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委托并满足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唯一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必须是本次公告后的日期,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投标产品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财务状况良好;
3.1.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须提供近五年(2013 年以来)国铁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1.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哈尔滨铁路局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
3.1.7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YQYB02包件:仪器仪表工具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委托并满足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原装进口产品取得原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必须是本次公告后的日期,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出具的与招标物资(所投各种检测仪器仪表)对应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国家或铁路总公司规定认证范围内的仪器仪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计量认证;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财务状况良好;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所投物资的国铁供货业绩证明,原装进口产品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待查;
3.1.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哈尔滨铁路局)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
3.1.7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电话:
****-********)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元人民币(第一次公告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次不需汇款,只需按招标公告要求履行报名手续),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从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招标人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哈尔滨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站前路212号
邮 编:154002
联 系 人:吕建全 程建伟
电 话:
****-*******、
****-*******手 机:
150*****101、
138*****911传 真:
****-*******电子邮件
tjtldqwz@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支行
户 名:哈尔滨铁路局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
170*****2020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1包件号:TXSB01
1.1物资名称、单位及数量
叫班电话总机台1
叫班电话分机 套20
无线列调车站台 套4
无线列调手持台 套4
天线及馈线(含避雷器) 套10
货运固定台 套4
货运便携台 套136
平面调车固定台 套3
平面调车机车台 套 5
平面调车手持台 套 58
列检固定台 套 3
列检便携台 套 90
2包件号:YQYB02
2.2物资名称、单位及数量
OTDR套 1(知名进口品牌)
2M表套 1
熔接机(含配套工具箱)套 1(知名进口品牌)
电缆故障测试仪套 1
电缆径路探测仪套 1
光缆识别仪套 1(知名进口品牌)
光万用表(带红光源)套 2
通过式功率计套 1(知名进口品牌)
场强测试仪套 1(知名进口品牌)
数字电缆测试仪台 1
移频测试仪表ZPW2000台 3
交货地点:哈尔滨铁路局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
收货单位:哈尔滨铁路局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部 。
交货条件及状态:产品包装、外观、质量良好,数量准确,证件齐全,厂家自卸。
交货期:2018年8月30日前
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具体需求数量、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及交货时间(供货计划)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